8月25日上午,國家網信辦發布了《互聯網跟帖評論服務管理規定》(以下簡稱“《規定》”)。其中明確,禁止跟帖評論服務提供者及其從業人員非法牟利,不得為謀取不正當利益或基于錯誤價值取向有選擇地刪除、推薦跟帖評論,不得利用軟件、雇傭商業機構及人員等方式散布信息。
據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有關負責人表示,此次國家網信辦出臺該《規定》的原因:
1、適應深入推進依法行政的需要。跟帖評論作為網絡信息的重要組成部分,需要嚴格依照《網絡安全法》的規定對“跟帖評論”設定相關制度。
2、適應跟帖評論服務管理規范化的需要。網絡跟帖評論中存在傳播網絡謠言、散布污言穢語、發布違法違規信息等不良現象,出臺《規定》是為了對擾亂信息傳播秩序,破壞網絡輿論生態,依法加強治理。
3、適應促進跟帖評論服務健康發展的需要。跟帖評論服務已經成為各類傳播平臺的“標配”,新形式新功能不斷涌現,日益成為廣大網民互動交流、表達意見、輿論監督的重要方式,需要依法促其健康有序發展。
網上信息管理,網站應負主體責任,政府行政管理部門要加強監管。《規定》認真落實這一要求,對網站主體責任進行了明確規定,主要包括八個方面:
1、落實實名制要求。《規定》正式實施后網站不得向未認證真實身份信息的用戶提供跟帖評論服務。
2、建立用戶信息保護制度。
3、建立先審后發制度。網站要負起管理責任,當好跟帖評論的“把關人”,維護跟帖評論良好生態。
4、加強彈幕管理。《規定》要求提供彈幕服務的網站要在同一平臺和頁面同時提供與之對應的靜態版信息內容。
5、建立信息安全管理制度。《規定》明確網站要建立跟帖評論審核管理、實時巡查、應急處置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時發現和處置違法信息。需要說明的是,該條規定針對的是用戶公開發布的信息,而不是個人通信信息,不會損害個人隱私;要求處置的是違法信息,也不存在妨礙言論自由問題。
6、技術保障措施。《規定》明確網站要研發使用反垃圾信息管理系統,提升垃圾信息處理能力。
7、加強隊伍建設。《規定》要求網站審核編輯人員的數量和能力要與服務規模相適應,以解決審核人力不足和質量不高的問題。
8、配合有關主管部門依法開展監督檢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技術、資料和數據支持。《網絡安全法》正式實施以來,我國的網絡環境整治工作有法可依,更加的如火如荼,先后已經有一些互聯網企業,媒體,自媒體被網信辦約談,整改。繼《網絡安全法》之后的《規定》更加細致的明確了主體責任,既明確了網站,媒體等服務方的責任,也明確了用戶,受眾等個人的責任。
網絡跟帖評論,以及彈幕留言等等,是如今的網友表達自我觀點,抒發個人感情的方法,也是互相之間最直接的交流手段。不僅如此,還有人專門把評論跟帖當做了“職業”,那就是“網絡水軍”。網絡水軍是受雇于網絡公關公司,為他人發帖回帖造勢的網絡人員,以注水發帖來獲取報酬,還有一種水軍是在網上通過大量水貼來制造娛樂搞笑氣氛的網友。
此次,國家網信辦出臺《規定》,嚴格管控互聯網跟帖評論,會不會意味著“水軍時代”就此終結?
來源:中國IDC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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